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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不出村为乡村振兴赋能这个“小法庭”释放诉源治理“大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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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不出村为乡村振兴赋能这个“小法庭”释放诉源治理“大能量”近年来,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人民法院坎布拉人民法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村(社区)特色,构建“党委领导、部门参与、群众融入”诉源治理全覆盖新体系,推动建立基层共治、组织善治、主体自治乡村治理新格局,全力打造“党建引领庭所联防联动机制”,将矛盾纠纷大量化解在诉前,实现了“三攀升三下降”,使小法庭发挥了大能量。

诉不出村为乡村振兴赋能这个“小法庭”释放诉源治理“大能量”(图1)

  在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交汇地带有一处高原秘境——坎布拉,寓意“来自康巴之地的庄园”,这里坐落着扎根司法基层、为民服务的坎布拉法庭。近日,记者一行沿着国道驾车前行,山路盘旋,寒风凛凛。当日19时许,记者一行到达坎布拉法庭时,几名法官还在工作中。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是人民法庭的应有之义。为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坎布拉法庭以速裁团队为“庭所联动”的纽带,从诉讼源头上下功夫,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与辖区内司法所、派出所沟通建立了“庭所联防联动机制”,利用部门间“职能互补、信息共享”优势,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依托人民法院信息化办案平台,延伸司法触角,通过上门立案、上门调解、巡回审判等多种办案模式,开启了“一个人民法庭、一个法律服务站”的司法服务格局。

  “原告冯某和被告戚某、衡某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本庭主持调解?”“同意……”今年6月初,坎布拉法庭速裁团队仅用16天成功调解一起系列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回忆起这起系列案件,坎布拉法庭庭长韩国勇向记者介绍,2022年,被告戚某、衡某聘用冯某等10人在尖扎县某乡公路施工,戚某和衡某承诺到期支付工资,结果未能按期支付,只是写了欠条。冯某等10人四处讨薪无果,只能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米乐m6手机版,坎布拉法庭速裁团队受理案件后,为确保付出劳动的冯某等10人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迅速召开碰头会协商调解方案,并第一时间与戚某、衡某取得联系,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明确付款期限。

  韩国勇告诉记者:“民事案件琐碎繁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处理结果不仅关系到法律的尊严、法院的威信,更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庭所联防联动机制’就是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利于修复关系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庭所联防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坎布拉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的联动协调作用,构建了“一庭两所一员”平台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强化辖区内农村土地、追索劳动报酬、家事邻里等多发、常见类型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将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乡镇网格员纳入特邀调解队伍,利用他们熟悉乡村情况、了解人员信息的优势,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展开调解,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

  今年2月,坎布拉法庭速裁团队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由于双方当事人长期矛盾不断,加之缺乏行之有效的沟通方式,从而导致矛盾愈演愈烈,继而发展成拳脚相向,为更好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坎布拉法庭及时启动“庭所联防联动机制”,委派特邀人民调解员与派出所民警采用“警调”方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多方疏导,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的对立情绪明显缓和。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法理、情理方面分析、论证案件争议焦点,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就地指导原、被告注册了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签署了调解笔录及调解书。最终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顺利审理这起案件,相关财产也在法官、陪审员的督促下分割到位。

  “派出所、司法所对于接处警和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债务、合同、相邻关系、家事等适宜调解的小纠纷、小矛盾,由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干警与调解员合力化解,对于当事人对抗性较强的矛盾纠纷,由民警与法官合力调处,以此建立‘治安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做到派出所和法庭无缝对接、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化解矛盾纠纷。”韩国勇说道。

  “今天我们去处理金融借款合同系列纠纷案,原、被告因未能按约偿还借款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分歧较大,大家注意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今年5月初,坎布拉法庭法官吴艳萍像往常一样,边整理案卷边与同事讨论一天的行程和办案中的注意事项。“当事人对法律知识不熟悉,我们要认真做好释法析理工作,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据了解,这起系列案为坎布拉法庭辖区内某银行支行与多名自然人之间引发的借款合同纠纷。因借款合同均已到期,借款人与担保人都未能按约偿还借款,故引发纠纷。坎布拉法庭审判团队及时督促各被告履行还款义务,向当事人释明民商事案件流程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的利害关系。最终,经过承办法官与原、被告沟通,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

  坎布拉法庭管辖康杨镇、坎布拉镇、贾加乡,通过建立诉源治理联动机制,将辖区37个行政村及4个社区全部纳入联动范围,与每个村党支部、村委会主任、人民陪审员建立常态联系,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吴艳萍告诉记者:“我们在康杨镇设立了‘法庭+村调委会+特邀调解员’模式的‘哈三调解室’及其他巡回审判点。在坎布拉镇设立巡回法律服务点,利用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村口路边,现场开庭、就地调解,邀请群众旁听案件,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使群众切身感受到非诉解纷带来的便利和快捷。”

  坎布拉法庭将“诉前调解中心”主动融入辖区乡镇“网格”,加强网格联动,吸纳熟悉村情、具有双语工作经验的人民陪审员驻庭调解矛盾纠纷,发挥其通民情、知、懂常理、接地气的优势,有针对性进行调解。筛选有调解经验的人民陪审员为特邀调解员,调解部分简单经济类纠纷案件。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宣传员、调解员、咨询员、监督员、联络员”作用,让来自人民陪审员的“民声”促进法庭的司法服务工作。近两年来,坎布拉法庭结合巡回审判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余次,接待群众咨询120余人次,实现了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恒温度”。

  坎布拉法庭通过向党委政府通报工作,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对突发性和重大矛盾纠纷,提前介入,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为群众宣律法规,全面了解案情,协助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此,法庭难以处理的矛盾纠纷,因为有了党委政府、村干部和特邀调解员的参与,也就变得容易化解了。

  人民法庭与乡村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近年来,坎布拉法庭主动服务基层,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0年8月,尖扎县扶贫局在康杨镇上庄村实施农村整村推进扶贫项目,给每户发放5000元扶贫资金。为了有效发挥扶贫资金的效益,依据有关项目和政策规定,资金要统一入股合作社使用。上庄村37户村民将扶贫资金入股到上庄村惠农牛羊育肥合作社,并与项目实施人签订了入股和分红协议。协议中约定:上庄村惠农牛羊育肥合作社在经营的5年内,以第一年每户分红200元,以此每年增长100元的方式向每户分红5年共计2000元,5年后退清全部出资额。协议签订后,项目实施人却因各种原因未能进行正常养殖,村民也没有如期拿到分红。村民多次找项目实施人协商无果,这一拖就是8年。

  坎布拉法庭受理这起系列案件后,联合上庄村村委会多次组织调解。“虽然案件审理难度不大,但因村民的诉讼及举证意识不强,根据举证规则来审理案件,部分村民的利益会因举证不利而受损。一边是村民的重大损失,一边是企业经营困难无力赔付,案件陷于‘两难’,我们认为这起系列案件以调解结案最为合适。”吴艳萍说。最终,经过耐心沟通、协商,此系列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村民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赔偿,企业的困难也得到了解决。

  坎布拉法庭通过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障群众合法利益的同时,也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发挥为乡村振兴添砖加瓦的作用。